嘉義市政府文化局轄下嘉義市立博物館門票收費標準係因博物館自民國93年開館以來均採免費方式開放參觀,為提供更優質的展覽內容與服務品質,讓博物館永續經營及符合現行使用者付費或受益者付費原則,爰擬具「嘉義市立博物館門票收費標準」。
中華民國110年6月16日府行法制第1101100896號令發布
第一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標準之主管機關為嘉義市政府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執行單位為本局博物館科。
第三條
嘉義市立博物館收費方式依門票收費基準表(如附表)計算。
第四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一條規定,適時檢討修正。
第五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起施行。
附表 嘉義市立博物館門票收費基準表
票種 |
金額 |
適用對象 |
全票 |
新臺幣五十元 |
一般參觀者適用之。 |
團體票 |
新臺幣三十五元 |
二十人以上團體適用之。 |
優待票 |
新臺幣二十五元 |
- 六歲以上未滿十二歲之兒童。
- 持教育部立案學校有效學生證者。
- 六十五歲以上長者假日參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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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 |
0 |
- 持有設籍於本市之身分證明文件。
- 六十五歲以上長者平日參觀。
- 未滿六歲兒童。
- 持有身心障礙手冊,其本人與隨同一人。
- 持志願服務榮譽卡之志工。
- 持有交通部觀光局核發之導遊執業證人員。
- 持有國際博物館學會(ICOM)、美國博物館學會(AAM)或中華民國博物館學會會員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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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優待或免費參觀者請憑證或出示載有年齡、身分或其他公務機關核發之相關證明文件。 |
因應COVID-19疫情影響,本標準暫緩施行
本標準應自嘉義市政府令(府行法制第1101100896號令)公告日第三天起(110年6月18日)生效,惟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本館為配合全國防疫措施而全面閉館,故本標準將暫緩施行,後續生效日將視疫情趨緩後再另行公告。